連云港出臺《實施意見》,明確32項任務推動文旅發展
發布時間:2022-08-16 瀏覽:89次
近日,我市出臺了《連云港市推進文化強市和旅游名城建設加快文旅產業高質量發展的實施意見》。
明確32項具體任務,加快推進文化強市和旅游名城建設,打造高品位的西游文化體驗地、高顏值的濱海休閑度假區、高水準的田園鄉村康養區,推進一、二、三產業與文旅產業融合發展,形成完整的文旅產品供給體系。
實施意見》堅持
“大文旅、大產業、大發展”理念
分解細化為32項具體任務
包含八個方面
一是明確總體發展要求。充分發揮資源和區位優勢,構建“一核、三帶、五區”文旅發展空間布局,形成完整的文化和旅游產品供給體系。二是構筑文化事業新高地。推進文藝精品創作生產,加強歷史文化遺產保護和傳承,深化廣播電視傳媒發展,提升公共文化服務效能,滿足市民及游客對高層次文化供給的需求。三是培育文旅產業新業態。圍繞西游文化、濱海資源、特色田園、工業遺存等,開發文旅新業態產品,強化數字賦能,促進夜游經濟繁榮。四是塑造旅游城市新形象。將旅游開發與城市規劃相結合,構建區域品牌、景區品牌、產品品牌等互為支撐的品牌體系,精準開展連云港城市文旅形象宣傳,提升城市品牌形象。五是注入市場發展新動能。強化金融支持,加大招引力度,健全文化和旅游融合發展體制機制,促進文旅企業做大做強,推動全市文旅產業規模不斷壯大。六是激發文旅消費新潛力。通過完善文旅消費工作機制,培育文旅消費新業態,延伸消費鏈條,拓展消費市場。七是提升公共服務新品質。將文化和旅游公共服務設施建設納入城鄉公共服務標準體系,推動公共服務數字化,提升公共文化服務保障質量。八是保障措施。全面闡述健全組織領導體系,加強文化和旅游產業的考核,強化《實施意見》的引領作用。
《實施意見》是我市文旅產業高質量發展的“推進器”,我市將進一步細化《實施意見》中的目標任務,明確責任主體及時間節點,定期通報落實情況,精準施策、持續發力,切實增強推動全市文化和旅游產業發展的責任感和緊迫感,真正把文旅產業打造成全市調整結構、擴大內需、增加就業、改善民生的戰略性支柱產業。不斷充實文旅產業政策“工具箱”,共同推動文旅市場全面復蘇,加快文旅產業創新發展、高質量發展。
來源:連云港市文廣旅局官微